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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1年开放基金申报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1年开放基金申报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是顺应我国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下发展和成立起来的。

实验室站在学科发展的前沿,立足于为我国水土污染防治提供较全面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和污染地块环境修复治理,围绕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污染地块修复管理与技术总体需求,形成了污染源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污染物水土作用过程及生态地质环境效应、污染风险防控及联合修复等研究板块。

实验室是本学科领域国家和部门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向国内外开放,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国内外本领域研究人员的课题申请,并为他们提供开放研究基金和实验研究条件,以促进本学科发展和人才交流。


一、资助原则

开放基金课题贯彻择优支持的原则,对具有创造性、工程转化应用前景的课题予以优先资助。


二、资助方向

当下的环境问题中,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问题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水土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区域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室将以四水一土”(包括降雨、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以及土壤之间)相互作用的循环过程作为重点研究内容。本着以保证区域内水资源和土壤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以土壤、地表水与地下水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相互之间作用规律,环境演化以及污染物转化关系。并制定以下开放课题研究方向:

(1) 水土介质中污染源识别方法及风险评估理论;

(2) 水土介质中环境污染物的耦合作用机制及其生态效应;

(3) 水土污染协同控制及联合修复机理。


三、资助金额

资助额度每项23万元。


四、考核指标

凡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应主要以论文的形式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每个资助课题应在国外期刊发表1篇被SCIEI检索的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或其它高级别学术刊物(如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集被CPCI-S检索等)发表不少于2篇的学术论文。


五、申请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11115日。


六、项目执行期

执行期为两年(202211日至20231231日)。


七、申请条件

1. 国内外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中级科技人员、青年科技工作者等。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在读博士生、在研博士后或相应水平的国内外学者,其中在读博士生、在研博士后须征得导师的书面同意和推荐(须签署意见,认同开放课题基金的管理方法),相应水平的国内外学者须提供一位教授的推荐信或附推荐人意见;

3. 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并从事申请项目的负责人;

4. 申请人最多只能同时提出一项课题申请,课题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有本实验室在研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5. 其他类型合作研究课题可通过双方协商立题。


八、申请办法

下载并填写《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于2021111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寄至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iaobing17@cdut.edu.cn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 成都理工大学

邮政编码:610059

联系人:廖兵 158 2859 2456

E-mailliaobing17@cdut.edu.cn


十、附件: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2021)

附件2:《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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